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今天宣布,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App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,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 13 款移动 App 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。
附详细列表如下:
隐私政策难以访问、未声明 App 运营者的基本情况、未声明隐私政策时效涉及 9 款 App:
《友车友货》(版本 1.2.2,应用宝)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环球翻译官》(版本 1.5.7,小米应用商店)
《天津出行》(版本 1.24.0,应用宝)
《灵秀高台》(版本 3.2.8,应用宝)
《甘肃农信》(版本 4.3.0,应用宝)
《兰停序》(版本 2.2,华为应用商店)
《新灵台》(版本 4.0.0,华为应用商店)
《约驾校》(版本 2.1.84,腾牛网)
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 App(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码、插件)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、方式、范围等涉及 5 款 App:
《友车友货》(版本 1.2.2,应用宝)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华金期货》(版本 7.0.11.2,百度手机助手)
《兰停序》(版本 2.2,华为应用商店)
《韩语翻译》(版本 1.5.6,豌豆荚)
App 客户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,未经过用户同意,未做匿名化处理;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,未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处理目的、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,未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。涉及 7 款 App:
《友车友货》(版本 1.2.2,应用宝)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华金期货》(版本 7.0.11.2,百度手机助手)
《天津出行》(版本 1.24.0,应用宝)
《诺嘉云管理 3》(版本 v1.0.9,pc6.com)
《灵秀高台》(版本 3.2.8,应用宝)
《新灵台》(版本 4.0.0,华为应用商店)
App 在征得用户同意前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。涉及 1 款 App:
《樱花少女校园模拟器》(版本 1.0.4,2265 安卓网)
App 未提供有效的更正、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,或为更正、删除个人信息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条件;无法通过在线操作方式及时响应个人信息查询、更正、删除请求的,完成核查和处理承诺时限超过 15 个工作日。涉及 1 款 App 如下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App 未建立并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、举报渠道,或未在承诺时限内受理并处理;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建立便捷的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。涉及 5 款 App:
《友车友货》(版本 1.2.2,应用宝)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兰停序》(版本 2.2,华为应用商店)
《新灵台》(版本 4.0.0,华为应用商店)
《约驾校》(版本 2.1.84,腾牛网)
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,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。个人信息处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;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、方式,未在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中予以明确。涉及 8 款 App:
《友车友货》(版本 1.2.2,应用宝)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环球翻译官》(版本 1.5.7,小米应用商店)
《诺嘉云管理 3》(版本 v1.0.9,pc6.com)
《兰停序》(版本 2.2,华为应用商店)
《新灵台》(版本 4.0.0,华为应用商店)
《约驾校》(版本 2.1.84,腾牛网)
《樱花少女校园模拟器》(版本 1.0.4,2265 安卓网)
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、商业营销,未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,或者未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;隐私政策未声明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用于定向推送、精准营销;隐私政策明示存在定向推送功能,页面中未见显著区分个性化推送服务。涉及 3 款 App: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华金期货》(版本 7.0.11.2,百度手机助手)
《环球翻译官》(版本 1.5.7,小米应用商店)
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未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。涉及 2 款 App:
《友车友货》(版本 1.2.2,应用宝)
《甘肃农信》(版本 4.3.0,应用宝)
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,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。涉及 4 款 App:
《坦克风云 OL》(版本 1.6.13,豌豆荚)
《环球翻译官》(版本 1.5.7,小米应用商店)
《诺嘉云管理 3》(版本 v1.0.9,pc6.com)
《樱花少女校园模拟器》(版本 1.0.4,2265 安卓网)
文中所列 App 检测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13 日。